一.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二.职业禁忌证界定原则

  1 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应合法。

  2 只能针对特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定的工种或特种工作。

  3 应在确定录用劳动者从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之后方可界定。

  4 职业禁忌证界定应在定义中明确,而非随时间和康复情况变化,但进行职业禁忌证的界定不应该是一次性的。

  5 在评定劳动者的适应能力时,首先是要求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使其达到GBZ 2的规定。

  三.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判定为职业禁忌证:

  1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导致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更易吸收(从而增加了内剂量)或对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

  2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能使劳动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3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后能诱发潜在疾病的发生;

  4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影响子代健康;

  5 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进入特殊作业岗位会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

  6 依据毒物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情况、结合以上判定条件进行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四.职业禁忌证判定注意事项

  1 上岗前体检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并应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

  2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发现的健康损害是否是职业禁忌证,应和接触的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健康损害相鉴别。

  3 特种作业人群如汽车驾驶员、消防人员等可参见相关的职业健康要求。

  4 职业禁忌证主要是对接触特定的具有慢性毒性作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只有急性毒性损害的物质原则上不应有禁忌证。

  5 评估个体对接触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某项特定作业的适应程度时,应与基础值做比较,或与参照人群的均值做比较。

  6 判定是否为职业禁忌证时,需要综合分析个体的健康状况在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或限值(依据GBZ 2)以下时,是否增加或引发职业病危害风险。既要考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率、强度和时间,也要考虑个体的健康状况、疾病的轻重程度和适应程度。

  7 职业禁忌证的判定应综合考虑职业暴露的特征和个体健康状况,没有绝对的职业禁忌证。

--GBZ/T 260—2014 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