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为切实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数字化监管,经研究,在全省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推广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的重要意义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推广使用,要将推广使用安全码作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用人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保护员工安全权益的重要举措;作为打击特种作业人员“假证”“无证”行为和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数字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促进全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宣传,全面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相关功能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宣传报道力度,让持证人员、用人单位和基层监管部门了解和掌握安全码相关功能以及推广使用安全码所带来的便利。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主要有以下方面功能:

  (一)领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领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后方可上岗。目前安全码的颜色分为“红黄蓝灰”4种,其中黄码和蓝码允许上岗作业,红码、灰码禁止作业。

  (二)亮证作业。对外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扫码,扫码之后由作业单位确认本次的作业项目,平台会根据安全码的状态验证作业人员是否符合亮证作业要求。

  (三)码上学。在特种作业人员亮码界面,设置“在线学习”入口,特种作业人员可以方便、快捷的通过该入口进入“浙江省安全生产在线培训系统”,实现专题学习、考证在线报名、考证在线学习、学习后模拟考试。

  (四)码上管。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管理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本企业特种作业情况。

  (五)码上查。执法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实现扫码检查管理,由特种作业人员亮安全码、检查人员扫码,扫码之后可查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码状态、证书信息、特种作业记录。

  (六)变码监测。平台会自动监测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复审情况、证书到期情况、培训情况、考试情况,作业情况,当某一项情况发生变动时,安全码的状态会自动发生变化。

  三、各司其职,合力推广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

  (一)省应急管理厅统筹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推广使用,定期通报各地推广使用安全码进展情况,并结合“双随机”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执法力度;9月15日前,组织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安全码使用培训;根据推广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迭代安全码相关功能。

  (二)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的推广使用,结合日常监督执法检查,积极推进特种作业人员领码,推动特种作业企业扫码。

  (三)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要指导各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将特种作业安全码使用纳入培训范围,确保每个新培训和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均领码成功;督促各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对已领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信息有遗漏或不准确的,及时进行补录和更正,确保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领码。

  (四)企业要积极组织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领码,作业前开展扫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无码上岗行为。

  在本省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首次领码和企业扫码工作要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省应急管理厅将建立安全码推广使用钉钉群,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及时交流。联系人:吴胜巧(科信处),联系电话:0571-87058194;田远(协调处),联系电话:0571-87058203;薛芳跃(安全基础处),联系电话:0571-87053603。

  附件: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操作手册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