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的指导意见

浙安委办〔2023〕40 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6 月 15 日印发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和岗位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盯应急逃生能力薄弱这个痛点,贯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三个责任”落实,压实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安全装备保障和应急技能提升,增强现场人员“个个能自救、人人会逃生”的自救意识和能力,确保全省“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隐患自查自纠和应急逃生避险能力

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城市运行等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责任制,并从严落实以下现场工作责任。

(一)单位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责任。

1.持续更新自身知识和员工技能。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必须对新进、换岗、离岗(3或6个月以上)、从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及时公布风险和消除隐患。在显著位置张贴本单位有限空间、固定动火和吊装等高风险固定作业区域示意图,明确警示和禁业具体要求;在每个楼层显要位置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明确安全出口、逃生路线、应急装备、责任人和疏导员、报警救助等信息;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检查(高危行业领域、小微园区〔厂中厂〕运营单位每月至少1次),将逃生通道畅通情况作为必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

及时消除隐患。

3.保证资金重点投入。重点加强风险监测监控预警、应急避险联动设施、安全生产考核、救援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和员工逃生演练等资金投入保障。配设应急广播或联动逃生警铃,实现一处有警情、全域能响应。

4.落实应急联动准备。每月组织对广播、警铃等应急联动设施进行1次联调联试和应急演练。相关应急联动信号统一接入至微型消防站、消控室等有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的场所,鼓励接入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平台。

5.重点时刻盯守现场。在危大工程实施,装置开停车、检维修,企业复工复产,重大火灾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大设施、设备、生产工艺试运行,重要节假日组织生产经营等重点时段,单位负责人要在岗带班值守。属高危行业领域的,还应按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

6.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处置,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口头报告人员伤害、涉及物料、影响范围与可能趋势等情况。

(二)现场负责人。有关工段(种)、船主、项目、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现场负责人,对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现场负责,发生突发险情时,即为所在区域的现场指挥人。

1.“班前会”必须强调安全。必须落实岗前“三查三交”(查员工仪表、查劳保用品佩戴安全、查工作精神状态;交生产任务、交作业安全、交技术要求),细化责任指标到人到岗。

2.逃生通道必须保证畅通。组织生产作业场所每日巡查,纠正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移除严重遮挡高风险区域安全警示标识、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等影响应急逃生路线的物品,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3.现场作业必须杜绝“三违”。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自觉杜绝违章指挥,更要坚决查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员工主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行为现场奖励。

4.危险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时,必须实施现场监护,确认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质或者技能,确认现场作业安全条件,落实现场监督直至作业完成、现场恢复。

5.异常情况必须到场研判。发生异常情况立即现场研判,查看生产工艺、装置参数情况,核实异常风险种类,确定施救方法和救护目标、是否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6.快速响应必须三个“第一”。突发情况发生在危险目标区域内、随时可能扩大事态的,迅速通过现场喊话、应急广播、拉动警铃等措施发出警报,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转移,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第一时间控制危险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人员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电源、管控火源等,争取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扩展恶化。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向属地镇街(开发区)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三)一线从业人员。包括普通操作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监护员、实习生、派遣人员等参与现场生产作业的人员,对本岗位现场安全生产负责、是自身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在面临突发险情时,应第一时间自救、逃生,确保安全。

1.上岗务必应知应会。认真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技能,做到“三懂三会”(懂基本安全常识,懂岗位主要风险,懂逃生自救和呼救技能;会查改事故隐患,会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广播或逃生警铃等呼救设备),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三违”。

2.特种作业务必持证。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冶金(有色)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

3.岗前岗后务必检查安全。参加“班前会”,在岗前确认生产设备安全良好,个人防护装备有效,作业场所物品堆放有序;离岗前务必清理岗位现场粉尘等可燃物,做好生产物料、产品定置定位,及时将隐患报告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逐项交接确认。

4.逃生通道务必牢记。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风险、现场应急处置流程,经常性参与应急逃生演练,牢记安全出口、通道和警铃、应急广播位置。班前班后经常性查看逃生通道畅通情况,一旦发现有遮挡、锁闭或堵塞情况,立即移除或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甚至直接向监管部门举报。

5.务必第一时间“避”至安全地带。发生突发情况时,疏散逃生为第一要务,根据安全疏散标志,找到最快逃生路线,或在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迅速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6.务必发出警示“报”告情况。在个人紧急避险的同时,通过现场呼喊、拉动警铃、应急广播等方式发出警示,为周边其他人员应急避险和逃生预留时间。自行疏散至安全地带的,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平安;一时没能安全撤出的,立即拨打 110 或119 报警并撤离到相对安全区域,告知方位、人数等信息,等待进一步救援。

从业人员较少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单位负责人同时担任现场负责人,并按本指导意见清晰细化现场工作责任。

三、落实责任,切实提升有效防范重大风险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乡镇、街道应当按照规定划分网格,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和专职(兼职)网格员,将安全生产现场风险隐患排查纳入网格事务清单,定期开展培训、考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到现场开展宣传、指导、监督、审核。

(四)网格管理人员。根据基层网格事务清单要求开展。

1.做到“三查三问三清”。每月对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巡查走访 1 次,查公布信息、标志标识是否与实际一致,查逃生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查警铃等应急联动设施是否配备完好;问一线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教育,是否会使用警铃、广播设施,是否知晓逃生路线;摸清生产经营状态、主要风险和从业人数变化。上述情况应形成台账,或记录至基层社会治理平台。

2.加强联勤联动演练。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组织)和村社志愿消防队(组织)、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的联勤联动,按照“会逃生、会处置、会报警”的要求,每月至少组织 1 次应急逃生演练,逐步提高事故第一现场应急逃生能力。

3.第一时间管控现场。事故灾害发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第一时间管控现场,迅速封锁有关场所,划定警戒区,协助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提供现场基本情况,按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五)部门公职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文件要求落实。

1.开展法律法规案例宣传。通过组织集中视频学习、现场实操演练、知识竞赛考试、负责人讲应急等方式,积极深入现场一线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和紧急避险成功案例宣传,强化“遇险先跑”的行为自觉。

2.做好隐患治理闭环监督。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闭环整改。对发现未按规定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要严格依法惩处并及时告知属地政府。

3.严格重大事故隐患销号。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整改,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重大事故隐患排除情况,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属地管理和应急值班值守,推动现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省级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和专业指导帮扶。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统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开展培训教育,将本指导意见中各项现场工作责任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尤其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落实的硬件设施和教育培训等要求,要督促其限期完成。

(二)强化督查抽查。要将本指导意见的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查抽查的内容之一,通过现场核实、系统抽查、电话检查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晾晒。对工作弄虚作假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甚至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问责警示,对工作认真应急处置能力有明显提升的予以激励褒奖。

(三)强化数字赋能。鼓励支持地方探索建立应急管理综合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堵塞、危险作业无人监护、重点场所无人值守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测,预警信息与现场应急广播、警铃、手机短信、紧急电话等自动关联,及时发布警情信息,提升应急能力。

(四)强化典型示范。要选树典型正向引领,及时挖掘基层单位在落实现场工作责任、畅通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抢险救援等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省级部门可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予以总结推广。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六做到”、“六必须”、“六务必”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

“六做到”、“六必须”、“六务必”

一、单位负责人现场工作责任落实“六做到”

1.做到安全培训教育:主动接受培训,组织员工安全教育。

2.做到风险隐患管控:每季必查 1 次(高危企业、小微园区〔厂中厂〕运营单位每月必查 1 次),应急逃生通道必查,隐患消除要及时。

3.做到安全投入有保障:有监测监控,有应急联动设施,有人员队伍,有演练经费。

4.做到有准备应急:能预警,有演练,有信号,有人守。

5.做到重点时段在岗值守:危大工程实施,复工复产,开停车、试运行,重要节假日生产经营等,要带班值守。

6.做到如实报告信息:报人员受困情况、报事发地点。

二、现场负责人落实工作责任“六必须”

1.“班前会”必须强调安全:班前“三查三交”(查员工仪表、查劳保用品佩戴安全、查工作精神状态,交生产任务、交作业安全、交技术要求)。

2.逃生通道必须保证畅通:每天至少查一次。

3.现场作业必须杜绝“三违”:岗中查“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危险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危险作业一看二查三监护,一看资格条件、二查禁业规定落实、三现场监护到位。

5.异常情况必须到场研判:看工艺、查参数、拉警铃。

6.快速响应必须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发出警报,组织人员疏散转移;第一时间控制危险源;第一时间报告信息。

三、一线从业人员现场工作责任“六务必”

 1.务必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三懂三会”(懂基本安全常识,懂岗位主要风险,懂逃生自救和呼救技能;会查改事故隐患,会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广播或逃生警铃等呼救设备)。

2.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3.岗前务必检查安全:岗前查设备、岗中查防护、岗后查清理。

4.逃生通道务必牢记:牢记逃生线路、班前查畅通、发现问题就举报。

5.务必第一时间“避”至安全地带:逃生是第一要务、日常多留意、急时看风向。

6.务必“报”告情况及时求援:拉警铃、报平安、快救援。